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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闯灯自动抓拍 对中国式过马路说不

行人闯灯自动抓拍 对中国式过马路说不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行人闯灯自动抓拍 对中国式过马路说不

“中国式过马路”是网友对部分中国人集体闯红灯现象的一种调侃,即“凑够一拨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有二:一是在于法不责众的“从众”心理,二是“只要大家一起过马路,就没有车敢撞自己”的侥幸心理。在这两种心理因素的推动下,一些行人置交通法规于不顾,闯红灯而过街,而许多正常行驶的机动车不得不小心翼翼对“中国式过马路”的行人进行避让。这已经不仅是一种不文明现象,而是违法现象,于是各地采取了一些措施。

一、各地应对“中国式过马路”措施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在该法规的基础之上,各地针对闯红灯又推出了各式各样的应对之策。

1、北京:罚“带头大哥”

从2013年4月9日开始,北京对带头闯红灯的行人罚款10元,非机动车罚款20元。有报道称,北京新规的一个特点是处罚“带头人”,谁带头闯谁被罚,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罚款范围,降低了罚款总额,减少执法矛盾。

2、深圳:穿“绿马甲”站岗

深圳在2012年12月份就实施了“绿马甲”整治行动,专门查处行人闯红灯。行人闯红灯一律处20元罚款,或穿上“绿马甲”做个临时协管员、协助维护交通秩序。让行人体验维护交通秩序的难处,减少其情绪上的抵触。

3、杭州:“风暴行动”

2013年3月份开始,杭州对“中国式过马路”实施“零容忍”并开展整治交通违法的“风暴行动”。浙江的温州、金华、宁波等地也对闯红灯者实行5元至20元的罚款。

4、南京:曝光直达对方单位

2013年4月8日,南京交警就处罚近千起非机动车骑上快车道、非机动车载人、行人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对于拒绝处罚、不服从管理者,交管部门将予以曝光或抄送单位。当天有81人被处罚,其中27人被通报至其单位。

5、武汉:接力站岗

湖北武汉市汉阳区城管出台针对“闯红灯”不文明行为的新措施,行人被发现过马路闯红灯之后,无须再强制性缴纳10元罚款,而要在原地替市容监督员“值班”,直到“抓到”下一个违规过马路的行人才可“下岗”。

6、福州:伸缩防护栏防行人闯红灯

在福州市区福飞南路与铜盘路交叉口,以及华林路与北大路交叉口,设置了能够伸缩,高约1米的“拉链”式护栏。每个护栏由一名协管员负责,在早晚高峰期时段,当斑马线红灯时关闭护栏,阻挡闯红灯的行人与非机动车,确保安全通行。

各种措施陆续推出,从人防和物防层面给了抑制行人闯红灯现象以支持,在引起社会反响的同时也起到了一些作用。

二、行人闯红灯抓拍系统

1、工作原理及功能

行人闯红灯抓拍系统的工作原理是:高清摄像机对斑马线进行监控,自动识别信号灯状态,当信号灯处于红灯状态并有行人闯红灯时,系统进入预警状态,通过声音提示:“现在是红灯、请勿越线。”如果行人不听劝阻执意闯灯的话,会进入识别抓拍区,对行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取证,并将抓拍画面及视频过程在设备的显示器屏幕上播放、曝光,抓拍的图片符合公安部对交通违法取证的五要素,即:1、违法地点;2、违法行为;3、违法时间;4、违法照片体现的全过程位移;5、图片的防伪码及编号。整个系统取证可以满足违法行为处罚依据的要求,也可作为不以处罚为目的地,体现对闯红灯现象进行监督、劝导、曝光的功能。石家庄赛美智能电子公司总经理靳发强在接受小编采访时强调:“此系统针对‘中国式过马路’的人群有很好的抓拍性能,即便是过马路的人数量很多,只要摄像机锁定住一张面孔,就会抓拍,而且抓拍的画面内所有闯红灯的人脸都是清晰可见的。只不过在曝光时优先播放带头者,语音也是从第一个闯红灯的人迈出步伐时进行提醒。”

2、系统PK雾霾

近年来雾霾多发,在浓重的雾霾天气下,该系统是否能正常工作?对此,靳发强总经理回应道:“电子警察系统采用的都是500万像素以上高清摄像头,拍摄画面清晰的有效距离要远大于路口的宽度,理论上比人的正常视觉高出很多,除非雾霾天气严重到对面不见人的程度,否则是不会对电子警察系统形成影响的。”

3、市场应用情况

据靳发强总经理介绍,目前已经应用了“行人闯红灯自动识别抓拍系统”的城市有石家庄、上海、金华、包头,此外,还有多个城市正在布设该系统。

三、总结

中国传统有“治标”和“治本”这两个概念,该概念源于中医,“标”指的是表面的病征,“本”指的是引发病征的源头。“中国式过马路”的“本”有二。

一在于人。时至今日,部分中国人从内心层面来讲法治观念淡薄,一人不敢行事,人多了就天生有一种从众心理,即便违法也心怀骁幸。法治伦理未融入自己内心,缺乏对国民素质的基本认识和认同,只希望别人做到对自己则网开一面。因而,要根治“闯红灯”,加强国人的法治教育是关键的一环。

二在路权分配。“中国式过马路”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我国城市道路交通发展过程中,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长期以来未能真正有效实现路权在行人和机动车之间的合理分配。近年来,机动车数量突飞猛进,道路交通流量日益增大,使得行人在道路上通行的空间不断受到挤压,机动车与行人“抢夺”路权的现象屡有发生。因而,要杜绝“闯红灯”现象,那就要使行人和机动车的“路权”都能得到相应的实现,这就有赖于城市道路交通发展的科学规划和道路设施的技术保障,以及交通参与者的相互配合等。

人防、物防、技防多管齐下,在不同层面发挥作用,很好地治理了行人闯红灯现象,却无法完全根除这种现象。作为一种社会“顽疾”,“中国式过马路”现象在治标的同时更要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