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男子文保单位内吸烟被拘留,你怎么看?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公输堂内抽烟,还不听工作人员和民警劝阻,西安市鄠邑区一村民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1.文物保护单位为中国大陆对确定纳入保护对象的不可移动文物的统称,并对文物保护单位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实施重点保护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是指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 2.文物保护单位都是古代科学技术信息的媒体,对于科技史和科学技术研究有着重要意义。文物保护单位分为三级即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单位根据其级别分别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省级政府、市县级政府划定保护范围,设立文物保护标志及说明,建立记录档
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公输堂内抽烟,还不听工作人员和民警劝阻,西安市鄠邑区一村民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处罚依据为消防法有关规定 据鄠邑警方介绍,2018年1月1日14时30分许,公输堂工作人员打电话报警称,有人在祈南村公输堂内闹事。民警及时处警到达现场时,看到当事人仝某某(男,33岁,祁南村村民)正在吸烟,且不听民警劝告。 “公输堂系国务院公布的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之一,是全木质结构,尤其是其中的文物雕刻是不可复制的,同时也是鄠邑区消防重点单位。”民警于是将仝某某带回所里进行调查。之后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对仝某某处以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