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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下半年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公告解读

2013年下半年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公告解读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2013年下半年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公告解读

2013年下半年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公告解读

近年来,随着教育的逐步发展,教师行业凭其职位的稳定和良好的待遇,愈来愈受到不少毕业生的青睐。对于有志向致力于教师行业发展的人来说,取得教师资格证成为一道重要的门槛。教师资格统考以前,各省市各地区的教师资格考试不尽相同,弊端凸显。为此,国家加大对教师资格制度改革的力度,决定在试点省份实行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制度,将教师队伍的强化从数量上转向质量上。截止目前为止,已有湖北、浙江、广西、上海、河北、海南六省份纳入试点范围,实行全国统考。2013年下半年,山东也将参加全国教师资格的统一考试。在教师资格实行全国统考的新形势下,新的考试会有哪些新的变化呢?我们将做简单分析,帮助您轻松应对考试!

加入统考,报考对象并为发生变化,只要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山东省内的中国公民均可在当地申请教师资格。今年是加入统考的第一年,在新旧政策衔接的过渡期,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2011年、2012年和2013年毕业的师范类专业学生可免于考试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2)2010年前(含2010年)毕业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须参加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若已参加以往山东省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两课”考试)并取得考试合格证的,可在规定的5年有效期内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考核。若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山东,可以在山东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3)2013年以后(含2013年)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须参加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

(4)2013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今年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考试,其它在读生不得报名。

(5)2015年起,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必须有在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学校修习规定的教师教育类必修课程的经历,并考核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有相应专业学习经历和在生产一线从事本专业半年以上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可代替教育实践经历。(2013年考试暂不审核教师教育类必修课程修习经历和教育实践经历)

加入统考试点范围,笔试内容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的考试大纲进行命题。考试范围和难度进一步增大,由原来的仅考两科变成了更多科目的考察,不仅注重申请人员专业知识的考察,同时也加大了对综合素质的考查力度。具体考试科目如下:

PS:

(1)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等13个学科,分初中和高中学段,其他学科暂不开考。

(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综合素质(中学)和教育知识与能力的考试,其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的考试纳入面试环节进行考察。